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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效能篇
发布时间:2010-07-12  来源: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着依法、公开、公正、廉洁、便民、高效的原则,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实行如下为民措施。
一、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
二、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
三、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四、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五、依法向社会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公告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划定后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公告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延续、变更、保留等信息。
六、除涉及保密的以外,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成果资料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七、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将农村宅基地现状和规划图及用地计划表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使群众对宅基地建设规划、计划清楚、明白。
八、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凡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土地登记发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申请等,均实行窗口接待、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九、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十、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电话:65251145)。
以上各条措施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吴地〔2004〕29号文件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的通知》)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


为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确保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特对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履行公务,制定如下禁令。
一、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
二、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
三、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
四、禁止指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评估和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
五、禁止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
以上各条禁止事项,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吴地〔2004〕29号文件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的通知》)

 

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根据区政府关于《吴中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和区行政机关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制定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如下:
1.政务公示制。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依据、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国土资源管理的行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国土资源管理的社会服务承诺;其它需要公开的项目。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为:在显要位置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栏,并做到“六上墙”:即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内容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程序上墙、服务承诺上墙、工作纪律上墙。同时,还通过张贴宣传单、印发《办事须知》等形式和途径予以公开。
2.岗位责任制。全体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索、拿、卡、要”,搞权钱交易;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和工作时间,从事侵占单位或公共利益以及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活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参加或参与赌搏、色情等活动;不得拒不执行、拖延执行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要防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
3.服务承诺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坚决杜绝土地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坚持依法行政,不准对申办的事项拖着不办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完毕又不能说明理由,不准违反政策和不按办事程序办理公务,不准故意刁难基层或客户,不准超越职权滥施行政处罚,不准有案不查,不准对投拆人打击报复。
4.责任追究制。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热情、负责地办好每一项业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相关业务的,所办业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办理业务推诿的;对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对因工作态度差或办事效率低,有损投资者合法权益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在办理业务中有吃、拿、卡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对因人为因素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等行为,除扣发责任人考勤奖、目标奖外,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5.效能考评制。局成立行政效能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机关行政效能考评工作。在效能考评工作中,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结合局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效能考评。

 

机关作风建设规定


一、遵守工作纪律,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工,不迟到早退。
二、上班时间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办公,不无故离岗、串岗,不闲谈,不办与办公无关的事。
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办事程序和操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努力工作,务求效益效能,职责的事按业务流程规定按时完成,突出性工作及时处理或办结,领导交办的工作事宜,不得延误。
五、受理和承办客户业务时,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六、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公仆就是奉献的观念,正确认识和运用手中权力,满腔热情地为基层、群众、为企业、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七、加强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土地管理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研,针对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用创新的思路指导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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